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十三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2日
青公网安备 632800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