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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
2017-07-07 14:53  

青建安字〔20174

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故预防预控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着力构建事故预防预控机制,加强施工过程管控,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排查及事后应急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分级管控和现场公示等全流程机制,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加强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施工单位应建立和落实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制度,与“五牌一图”一并在施工大门口公示。重大安全风险动态辨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所列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临时设施重大安全风险源。临河、傍山、临崖、高边坡、深基坑边设置的临时建筑;建筑起重机械作业半径与倾覆范围内的临时建筑;临近人员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弃土场和修建的非轻质围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3)其他重大安全风险源。易引发火灾、触电、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食物中毒、爆炸等群死群伤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易因极端天气(雷击、强风、强降雨等)引发群死群伤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属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对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源的动态辨识工作,并形成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清单和工作记录。清单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后进行公示。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分级管控。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管控,开展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与实施工作,将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全过程落实到位。临时建筑、临时设施重大安全风险源和其他重大安全风险源,应依法依规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措施,缺乏规定的,要借鉴其他领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可控。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对分包的重大安全风险源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重大安全风险源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重大安全风险源施工期间现场带班,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在现场级进行安全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经常性进行巡查检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巡查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停工整改,检查及整改工作应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重大安全风险源进行现场检查巡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实施旁站、平行检验,并将其监理情况作为例会总结及监理月报的重要组成内容。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和项目安全监督机构。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重大安全风险源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3、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公示警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悬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告示牌,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实施区域、作业人数、实施时间、验收时间、具体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风险类别等信息,验收完成后,应当在危大工程所在区域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对于正在使用的临建设施以及其他重大安全风险源,施工单位可分别在相关区域公示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监控责任人、应急措施等信息,让管理人员、作业工人都能了解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施工单位应在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时告知本岗位主要风险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等内容,并做好告知和交底记录。

4、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单位应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季节特点和重点部位编制隐患排查计划,建立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二是发挥好监理督促整改作用。监理单位要及时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源,对易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三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教育培训与装备配备,提升企业和人员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一是要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建设,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所在的重点区域、部位、环节,加强电子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助等实施设备的使用。二是要积极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健康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三是要加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科技支撑,加强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应用,积极邀请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6、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一是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二是要从企业实际出发,逐步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切实提高防范处置事故能力。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继续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和人员,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要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和裁量标准。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做到工作有任务指标、有安排部署、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构建重点突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五是健全和落实随机执法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严厉打击工程项目不认真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规定,“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严厉打击工程项目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制度规定,对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责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及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实施处罚,并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3、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牢牢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治本,特别是加强对是市政桥梁施工、隧道开挖、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检查力度,加强检查指导,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
4、着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好信用信息评价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基本操作技能和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训,建立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档案,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及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农民工现场作业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现场违规操作和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在全省施工现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带动全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要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行业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措施到位。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各级安全监督站要督促企业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实施。省安全监督总站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协调督促,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注重科学防范。各级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定期曝光重大隐患事故,惩治典型违法行为。要深入研究行业事故特点规律,查找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和隐患点,研究提出有效、管用的事故预防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督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安全监督站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和建议等四个方面)报送至省安全监督总站(联系电话:0971-6138007,传真:0971-6138157,电子邮箱:28138889@qq.com)。

           

             青海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2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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